近日,我所律师为民营企业家熊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提供有效辩护,帮助熊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熊某在被刑事立案长达六年后,终获自由。
熊某是一家民营企业W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W公司致力于在全球市场通过集成供应链管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和技术,在全球十个国家设有分、子公司。
在W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另一名股东兼时任财务总监王某某与熊某发生诸多经济纠纷。后王某某“先发制人”,采用非法手段控制了W公司,并借用W公司的名义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大量的资料,控告熊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终结后,向公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认定熊某涉嫌以让公司为家属报销差旅费、为子女支付生活费、向公司借款等方式,侵占W公司财物百万余元。
我所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熊某的委托,通过梳理财务账簿、查询公司规章制度等材料,发现熊某与W公司之间确实存在较多的借款往来。但经审查发现,一方面,熊某从W公司借支款项均系通过财务部门申请,并如实记账,熊某没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另一方面,相关款项实际上均已通过报销平账、分红抵销、奖金抵销等方式全部偿还,W公司实际并未遭受任何财产损失。此外,为了帮助办案机关查清事实,律师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交的新证据材料多达300余页。
面对王某某持续不断地控告,律师除在法律方面论证本案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以外,还在政策方面与办案警官、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当前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刑事政策。
经过律师大量扎实、有效的辩护工作后,公诉机关于2024年3月组织听证会,拟对熊某作不起诉处理。控告人王某某得知此事后,迅速组织新的证据材料提出补充控告,公诉机关因此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律师在此情况下,始终保持和办案单位的紧密沟通,撰写补充法律意见,提示公安机关、公诉机关审慎查明控告人的不法动机,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最终,经过不懈努力,我所律师为熊某争取到了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
陈丽莎 傅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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