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皓 郝晓武 方园 王钰晶 齐淑慧 郑小雨 | 2023.02.20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按照资管产品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提出打破刚性兑付、规范资金池、限制期限错配、禁止多层嵌套等一系列监管措施,打破了我国传统分业监管的藩篱。学界普遍认为,《资管新规》一大亮点是要求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切实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即金融机构必须履行受托人的信义义务。[1]
本课题之前,已存在不少研究成果,但部分学术文章主要聚焦于理论层面,抽象探讨信义义务、通道业务等概念,其关注的理论问题与业界实务问题相去较远;部分实务文章则过于关注偶然个案,完全就事论事,简单以结果推原因,难成有理论深度和前瞻智慧的系统研究。本《报告》系列专题紧紧围绕受托方“信义义务”的理论基石,聚焦近年来信托司法审判以及仲裁裁决最新实践情况,力求提出真问题,解决难问题。首先,注重实务,彻研裁判文书网目前已经公开的1389件营业信托纠纷案件,以及部分资管行业被纳入信托关系处理的案件,提出信托领域最新的实务问题以及呈现的司法动向;报告的整体逻辑层次按照信托业务的募、投、管、退四个环节,研究每个环节委托、受托双方易发的矛盾,以及受托人信义义务的责任边界;四环节之外,立足本报告团队近5年接触的最新信托业涉诉、合规问题,聚焦当下部分重要的信托业务类型,探讨受托人在通道业务的职责边界与最新的司法动向,研究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房地产信托业务等具体业务板块中的法律问题。
结合《资管新规》《九民纪要》确立的信托机构应就自身勤勉尽责尽举证责任的重大司法政策变化,以及金融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最新理念,本报告以信托业“募投管退”的基本脉络,探讨信托机构在各环节尽职履责,审慎经营的边界和标准。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100022
电 话:(010) 5086 7666
传 真:(010) 5691 6450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15层,710061
电 话:(029)8836 0129
传 真: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一号嘉里建设广场1期19楼,518046
电 话:(0755)8860 0388
传 真: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碧海大道86号华彩·海口湾广场A座1008、1009,邮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 4181
传 真:(0898)6625 5316
地 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一路768号博荟广场C座905室,200023
电 话:(021)6390 1100
传 真: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29层2901室,510510
电 话:(020)3739 2666
传 真: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西子国际中心2号楼1501-1503室,310002
电 话:(0571)8577 9929
传 真: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新地中心40层,110013
电 话:(024)2250 3388
传 真: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88号金鹰世界A座26层,210008
电 话:(025)8411 1616
传 真: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78号茂业大厦2601室,300141
电 话:(022)2445 9827
传 真:
地 址: 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菏建·数码大厦B座西单元19层,274005
电 话:(0530)5566 148
传 真: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栋11层1101室,610020
电 话:(028)8774 7485
传 真:
地 址: 苏州市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理想创新大厦A幢12层,215316
电 话:(0512)6758 6952
传 真:(0512)6758 6972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河大街西蒙奈伦广场3号楼B座8层,010050
电 话:(0471)5166 277
传 真:
地 址: 香港特区上环干诺道中200号信德中心(西翼)20层2002号
电 话:(00852)2333 9989
传 真:(00852)2333 9186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1号越秀.财富中心写字楼11层1101-1102,430030
电 话:(027)8361 5198
传 真: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农业南路51号楷林中心10座12层,450046
电 话:(0371)8895 9887
传 真: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567号第六都兴业IEC32层,410021
电 话:(0731)8218 3551
传 真:(0731)8218 3551
地 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361016
电 话:(0592)5211 009
传 真:
地 址: 重庆市江北区桂花街支路10号成大锦嘉国际大厦10层,400020
电 话:(023)6775 9966
传 真: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政务区华润大厦西塔B座30层,230071
电 话:(0551)62930997
传 真: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三眼桥街51号宁铸中心5号楼27层(宁波塔-27F),315199
电 话:(0574)8737 8737
传 真: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舜泰广场933号博晶大厦25层2513室
电 话:(0531)8828 5613
传 真:
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设立于中国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网站上的信息仅供您参考,不应视为本所为本网站访问者就特定事项提供的法律意见或建议,本网站访问者不应将其作为作为或不作为的依据。
本所对本网站及网站所包含的文字及图片等各类信息拥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使用。
本网站超链接的第三方网站不受本所控制,仅为您方便之需,本所不对该等网站的访问者承担任何明示、默示的担保或责任。
欢迎访问本网站,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