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康达资本市场业绩回顾
康达律师代理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历时三年半最终逆转胜诉
康达助力珠三角供水顺利通过ISO 37301: 2021及GB/T 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认证
康达律师代理债权人撤销之诉案实现二审“逆转”
康达律师代理的高额红木家具索赔案获二审改判胜诉
日前,康达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委托人鹤岗市东华水泥有限公司、鸡西赛龙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与相对人建设项目置换、买卖合同等重大、复杂商事纠纷,业经福建省、黑龙江省多级法院审理,最终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委托人诉求全部实现。
More2020年8月11日,由康达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More2020年7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批复同意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共计不超过2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More近日,康达律师事务所从参与竞标的10家国内一流律所中脱颖而出,中标“知识产权保险试点项目风险审查及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后续将为人保北京分公司的知识产权保险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More2020年7月29日,由康达律师事务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昌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10 次会议审核通过。
More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在银行间债券持有人诉发行人、主承销商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中,全面采信康达律师事务所代理的被上诉人意见,作出(2020)最高法民辖终23号裁定,其在本院认为部分明确了主承销商受《募集说明书》约束并应当承担相应合同责任观点。此案为《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债券纪要》)发布后,最高院在银行间债券交易纠纷类型案件中确认主承销商责任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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