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以来,“能否背诵法条”成了我被问及最多的问题。诚然,扎实的法律功底是律师的立身之本,但若仅以此衡量职业能力,显然太过片面。《精英律师》里的律师离现实太远,真实的世界不在电视里。2021年是我执业的第二年,整理案件事实、分析在案证据、撰写法律意见已经颇有心得,内心偶有成就感,对徐徐展开的职业前景十分向往。可是当我介入37件农村建房合同纠纷案以后,我一下子从衣着光鲜的精英律师的想象中,跌入了满口粗话的市井生活里。
几乎无证据的系列案
接手陈某案件时,律师团面对的是一张泛黄的《情况说明》和十余份撤诉裁定书。数年来,陈某年初起诉,年终撤诉,37户村民口径一致否认建房事实,证据缺失、时间久远、证人难寻,那些撤诉裁定书似乎是这系列案件坚固堡垒上的“无解”标签。但律师团两位领头人郭杨律师、朱万利律师的选择是,当事人确实盖了房,就一定有办法找到证据,找到打开那座堡垒缺口的方法。
“朱律师,我在底下车库等你”、“郭律师,我在负二层等你”、“朱律师,我们准备下午两点出发”,这是两位团队带头律师在我们团队群里说过最多的话。
他们不厌其烦的勘察现场,被村民围堵多次也照去不误。多方联系陈某那些十几年前一起干活的工友们出具证人证言,就法官提出的任何一点有关案件的疑问立马去相关机构求证,硬是在全村37户人员全都否认见过当事人陈某的情况下,将事实一点点还原,硬是在看似无解的马奇诺防线上撕开了一道口子。终于法官没有要求原告再次撤诉,紧皱的眉头也开始舒展开来。
把法条倒背如流不一定能办好案子,但律师的恒心和坚持的决心一定能。法律条文是工具,而律师的执着与韧性,才是撬动案件的杠杆。这是我在大律师身上看到的。
当法律触及人心
初次见当事人陈某的时候是在派出法庭的门外,这个佝偻着腰,满头白发的老头已经七十多岁了,在法官要求他出庭说明情况的时候,我的心里是有点打鼓的,他还说的清楚吗?
为了庭审顺利进行,我在庭前与陈某核实情况,就他承建房屋的内容和面积向他发问,当我用计算器计算的时候,他就口算给出了结论。毕竟是他的心血啊。这个老头和我想象中不一样,我的担心多余了。
到了法庭上,对方坚持认为自己的房屋是另外一家公司盖的。之所以这么应对是因为他们都知道陈某大部分证据资料都没有留下。传统社会朴实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随着社会变迁,已然成了“证据为王”的天下。随着庭审的深入,当证据、事实已然摆在他们面前的时候,对方开始寻求调解,细数着当年盖房时他们对陈某的照顾。
庭后调解的时候,对方打电话告诉我,陈某当年承诺给他们少五千块,我向陈某核实并表明无凭据,陈某告诉我是有这么回事,可以在协商基础上再少五千。这个老头,不光大脑清晰,心也很明白。法律能约束行为,却难以规训人心。
如何使法官产生“内心确信”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日常在接手民事案件时都会要求当事人携带案涉材料见面,就案涉材料给当事人分析诉讼风险。“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是我给当事人常说的一句话,有些证据不清晰、不充足的,也都会指导当事人再行取证或补充缺少的证据。但陈某的案件证据实在是少,同时我们还面临37户村民都统一战线的情况,办案难度陡然增加。承办法官最初对于村民是否欠钱是高度怀疑的。当事人这么多年的维权都没有结果,也拿不出来其他证据,如果不是撤诉,被驳回起诉的可能性也很大。
堡垒是如何攻破的?朱律师和郭律师冲锋陷阵,加上我们团队的良好协作,终于让法官内心建立了“房是陈某建的,尚欠建房款”的基本事实。在具体办理案件的时候,除了自己的案件,团队其余案件的情况也都会在群内通报,某某某又拿出来的新证据可以证明当事人建房的事实、某某某在法庭上的自述可以证明当事人建房的内容等等,团队成员不断将其他案件的情况汇总更新,尽可能还原当年事实,具体案件的承办律师便将还原的事实和法官一遍遍的沟通,在庭审当中一次次的明确,法官内心确信了当事人陈某给37户村民建房的事实后,开始抽丝剥茧的查明案件事实,也对各方耐心的讲述情理与法理,希望这十几年的纠纷更够案结事了,最终,我们的案件大多调解结案,案件双方都拿到了自己满意的结果。
“自由心证”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并未明确承认,但事实上法官们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一定会建立某种“内心确信”。在办理陈某案件的过程中,我这个年轻律师的得到的经验是:在办理案件的时候,除了手里的客观证据外,我们也应该主动积极的向法官陈述“情理”和那些没办法提供证据而当事人合理讲述的“事实”,这些事实若非亲历他就不可能讲述出来。或提供某项好像没有“关联性”但是却对案件有着积极解释作用的证据,以便将我们所确信的相关事实传导给法官,最终促成法官的“内心确信”。终于,法官在事实与良知的交织中促成调解,为这场跨越十余年的纠纷画上句点。
2024年末,系列案件全部落幕。回望历程,法庭上的争执与言语攻击如浮光掠影,唯有团队深夜研讨的灯光、村民从敌视到和解的转变、陈某颤抖着签下调解协议的身影,深深烙入记忆。
作为一名年轻律师,我在这样一系列农村建房案件中得到了满满的收获。法律不是僵硬的法条。作为律师,很少是电视剧中的精英,不食人间烟火,而是需要俯身倾听田野的叹息,在证据的荒漠中掘井,更需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将冰冷的条文淬炼为有温度的力量。这,便是37件案件给予我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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