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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机接口法律治理】(四)南美洲的神经权利探索

作者:王盛军 | 2026.09.04


「正文共计约990字,阅读全文约需4分钟」

南美洲是全球率先推动神经权利入宪、推动权利法定化的地方。


南美洲多数国家没有局限在数据合规、隐私保护这类微观立法,而是从顶层权利体系着手,尝试将神经权利确立为基本人权,实现大脑权益的宪法保护,开启全球神经权利立法的前沿探索。


南美洲这套治理路径,核心是权利创设。


相关主张认为,大脑权益独立于传统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属于新型基本权利,应当单独确权、专门立法、独立保障。治理思路不再局限于依托现有权利进行保护,而是向前一步,创设全新权利类型。


智利是探索神经权利的先锋,也是全球首个在宪法中增设大脑活动保护条款的国家。这次修订的意义,是把大脑相关权益从普通民事权益、数据权益提升至宪法层面,获得最高层级法律保护效力。


在智利改革之前,全球多数国家大体呈现技术发展跑在制度完善前面的状态,主要依托既存法律对新技术带来的问题进行事后约束。而智利修宪,体现出学界所概括的权利优先的治理取向:神经技术的研发、落地以及商业运用,不得侵害个体与大脑相关的基本权益,技术创新应当以精神自由与大脑自主作为边界。


这套顶层设计,从源头划定神经科技发展边界,防范技术滥用侵害人格权益。


除智利外,南美多国同步启动神经权利立法探索。


巴西、阿根廷相继提交神经权利相关立法草案,围绕神经数据确权、大脑自主、精神自由、禁止神经操控等内容搭建本土化规则。多数草案尚未正式落地,但持续推进立法讨论,体现区域内对神经权利保护形成共识。


区域层面较具影响力的举措,是拉美议会出台《神经权利示范法》,为拉美各国立法提供统一参考框架。这份示范法梳理神经自主、神经隐私、精神完整、禁止神经歧视、禁止神经操控等核心权利,明确神经数据采集、使用、流转基本规则,同时界定侵害神经权利对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区域软法文件,示范法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但统一了拉美各国立法理念与基础框架,推动区域神经权利保护形成合力。


客观来看,南美洲神经权利探索仍处在发展早期,存在明显阶段性短板。


目前只有智利完成宪法条文修订,其余国家大多停留在草案研讨、理论论证阶段,尚未形成完整、可落地的成文法律体系。示范法仅为指导性文本,没有强制效力,各国落地节奏、规则标准并不统一,区域治理协同程度有待提升。


综合来看,拉美各国关于神经权利的探索,表现出构想理念领先、制度落地却相对滞后的特征。该地区在理论研究与立法倡议层面走在全球前沿,但一套完备、可实际运行的整体法律制度尚未构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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