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律师成功通过执行监督/执行申诉信访多程序撤掉客户被执行人身份
康达律师代理债权人行使“连环撤销权”案获全面胜诉
康达律师代理某银行手机渠道适当性义务纠纷案件获一、二审胜诉判决
康达助力容知日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康达律师代理针对恶意诉讼的维权案件获高院二审改判胜诉
日前,我所律师代理广东某地巨额行贿案件,获得改判。某民营企业家为了其公司获得政府采购业务,向当地领导行贿,行贿金额高达600万元。监察委、检察院均认定构成行贿罪,而且认为其行贿虽然是为了公司中标业务,但在公司获得业务后,将所收到的项目费用马上转至被告人的个人帐户,属于为个人谋利,构成行贿罪而非单位行贿罪,建议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难点】(一)涉案金额高达600万,是当地首宗单笔行贿金额最大案件,受到多部门关注。(二)职务犯罪案件的自行补充证据更加严格,不同于一般性经济犯罪。在本案的处理中,我所律师团队采取重罪辩护为轻罪的策略,争取将行贿罪中的个人行贿辩护为单位行贿。本案是当地单笔行贿金额最大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给辩护团队带来极大的压力。在定罪上,律师团队在通过多次会见、访谈有关人员得知被告人与公司一直存在公私帐户混用的情况后,积极收集公司运营的所有银行流水、公司帐册、会议纪要等相关证据,并花费大量时间将有关证据整理为可视化图表证实资金的去向及目的。由此,从主体要件、行贿意志、利益归属三方面论证该案为单位行贿而非个人行贿。此外,在辩护律师得到有利证据后,马上向检察院、法院、监察
More近日,我所律师在代理某科技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系列案件中,凭借精湛的专业技巧和深入的法律分析,赢得全面胜诉,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高达一亿余元的全部诉讼请求。本系列案涉一起复杂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案件开始于2020年初,属于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原告开始以被告涉嫌侵犯其商业秘密而进行刑事控告,在我所律师的努力下,刑事案件历时一年半后以公安机关的撤案结束。原告在提起刑事控告的同时也发起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诉讼,指控被告非法获取并使用其商业秘密,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被告某科技公司坚决否认原告的指控,并委托我所律师进行辩护。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和研究。详细梳理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分析双方的主张和诉求,制定了周密的辩护策略。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团队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针对原告的指控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和辩护。该系列案一波三折,经历多次开庭后,原告因证据存在严重瑕疵而撤诉,原告撤诉后再次组织证据并重新起诉。本系列案的争议焦点:1.原告请求保护的技术信息的内容及其载体能否确定;2.原告请求保护的技术信息是否符合技术秘密的构成要件;3.被告的行为是否侵犯原告涉案技术秘密;4.如果被诉侵害技术秘密的
More近日,我所律师为受贿金额高达约1800万元的厅级干部周某提供有效辩护,最终案件取得良好辩护效果,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100万元。被告人周某系东北某省民政厅原副厅长,曾任某市市委书记、市长等职务,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等荣誉,但在工程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单位及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1800万元。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判,就被告人所具有的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的事实与情节与公诉机关进行了多轮的沟通与交流。公诉机关经全面审查,决定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调整原量刑建议,将十一年到十一年四个月的量刑建议下调至受贿罪的法定最低刑期十年,罚金150万。在法院审理阶段,案件经两次开庭审理,辩护律师继续积极行使辩护权,提出法院可以继续从宽的意见,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年,但是将罚金的数额下调至100万元。虽然本案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幅度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但是经辩护律师积极地沟通与有效地辩护,并向办案机关提供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刑幅度内最低的量刑结果
More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某直辖市辖区法官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案件一审宣告无罪。在本案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在负责承办执行案件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在查封被执行人机器、设备时漏封,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其行为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此外,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在2014年至2017年间,接受被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请托及法院执行局领导的违法授意,对请托人所涉执行案件予以关照,在明知被执行公司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下,故意不予调查,且向执行申请人隐瞒该线索,违反法定程序,违背事实和法律制发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导致生效法律文书长期无法执行,申请执行人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的诉权灭失,最终造成当事人财产和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涉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本案因涉及前期民事案件的执行情况,专业程度高,案卷材料多,属于典型的刑民交叉案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阅读了海量民事案件执行方面的规定,与被告人多次详尽沟通,听取其专业意见。在前期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辩护人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逐条驳斥公诉机关的指控。在程序方
More近日,我所律师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杨某某提供辩护,涉案金额高达五亿余元,最终该案获得不起诉决定。被告人杨某某于2018年至2020年间,协助李某某等人在北京多地通过APP平台经营P2P业务,承诺高额投资回报,非法募集资金高达5亿余元,侦查机关及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被告人,认真阅卷,全面仔细地分析案情,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及受害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重大,作完全无罪辩护的难度非常大,在充分收集和研究案发地同类型案件资料的基础上,制定了争取公诉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辩护方案。后我所律师积极协助当事人家属退赔违法所得,同时向公诉机关提交辩护意见说明当事人存在自愿认罪认罚、从犯、初犯的情节,请求对当事人适用不起诉决定。最终公诉机关采纳我所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杨某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遂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康达律师在案件办理中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辩护过程中争取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让当事人重获自由。本案代理律师周涛 由佳旺
More近日,我所广州分所律师团队代理的某目标公司原大股东与新股东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一审取得了全面胜诉。本案中,目标公司原大股东与新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新股东受让原大股东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进而取得对目标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此外,双方亦约定了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对赌条款和担保方提供股权担保等事宜。后该新股东诉至法院,以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为由,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并要求目标公司原大股东退还股权转让款、赔偿违约金,案涉标的额近5亿元人民币。目标公司原大股东委托我所代理并应诉。本案争议焦点和难点如下:一是《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条件是否成就,新股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是否构成对解除权的放弃;二是合同履行中的违约行为与合同解除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三是股权质押的责任承担如何认定。我所律师结合其“证券+争议解决”的丰富实务经验,发挥其在公开发行上市业务领域的优势,着重论证了目标公司原大股东的行为与目标公司无法上市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尤其是原大股东的行为与合同解除权行使条件的成就之间不存在关联,新股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通过实际行动同意不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在庭审过程中作出了深入浅
More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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