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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代理实际施工人再审改判获支持 康达律师为执行法官涉嫌渎职犯罪案辩护终审获无罪 康达律师代理标的上亿元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康达律师协助世界500强房企挽回3000余万元损失 康达律师成功化解虚拟货币交易涉诈案件,解除刑事风险与银行账户冻结

康达律师代理实际施工人再审改判获支持

康达律师为执行法官涉嫌渎职犯罪案辩护终审获无罪

康达律师代理标的上亿元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康达律师协助世界500强房企挽回3000余万元损失

康达律师成功化解虚拟货币交易涉诈案件,解除刑事风险与银行账户冻结

康达律师成功办理一起民营企业家涉职务犯罪案,立案六年后获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处理

近日,我所律师为民营企业家熊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提供有效辩护,帮助熊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熊某在被刑事立案长达六年后,终获自由。熊某是一家民营企业W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W公司致力于在全球市场通过集成供应链管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和技术,在全球十个国家设有分、子公司。在W公司的经营发展过程中,另一名股东兼时任财务总监王某某与熊某发生诸多经济纠纷。后王某某“先发制人”,采用非法手段控制了W公司,并借用W公司的名义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大量的资料,控告熊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终结后,向公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认定熊某涉嫌以让公司为家属报销差旅费、为子女支付生活费、向公司借款等方式,侵占W公司财物百万余元。我所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熊某的委托,通过梳理财务账簿、查询公司规章制度等材料,发现熊某与W公司之间确实存在较多的借款往来。但经审查发现,一方面,熊某从W公司借支款项均系通过财务部门申请,并如实记账,熊某没有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另一方面,相关款项实际上均已通过报销平账、分红抵销、奖金抵销等方式全部偿还,W公司实际并未遭受任何财产损失。此外,为了帮助办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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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康达律师代理的二十七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一审全案胜诉

近日,我所律师团队代理的27名自然人与廊坊某采摘园、采摘园经营者赵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收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7份一审胜诉判决,该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情简介】2016年,各委托人与廊坊某采摘园、采摘园经营者赵某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由各委托人分别承包采摘园不同地块用于种植等农业项目,允许承租人进行装修改造,修建大棚房,承包期长达十余年。承包合同签订后,各委托人向两被告交付了全部租金。2018年,因该采摘园使用的大棚形式,擅自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占地,而后政府依法拆除案涉违法建筑,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各委托人向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过程】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首先对案涉合同关系信息及证据材料进行全面梳理,还原案件事实情况。虽然批量案件的各案整体情况相似,但各案件却都有所不同,故需要律师对案件进行分类,再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策略方案。律师团队对各案争议焦点问题进行反复研究,通过法律研究和检索工作,形成大量工作文件,并保持与法院立案庭沟通,积极推进立案流程。审理过程中,我所律师团队采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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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康达律师代理内幕交易案两名当事人获法定刑以下极轻量刑

近日,康达律师代理一起内幕交易罪刑事案件,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经过半年不懈努力争取,两位当事人均获得法定刑以下极轻量刑。本案当事人作为某公司项目负责人,被指控与其妻共同购买其所负责投资项目股票,成交额数百万元,公诉机关认定二人的行为涉嫌内幕交易罪,对二人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均在五年以上。我所律师在侦查即将终结时接受委托,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发现案件存在五大难点:1.两位当事人在行政调查阶段的申辩和刑事侦查阶段供述存在多次反复和不一致情形,且无法做出合理性解释;2.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和证监会2022年发布典型案例,与本案数额和情节相似,但判决结果均为五年有期徒刑;3.办案机关在内幕交易案“零口供”定罪上有较多案例;4.内幕交易罪量刑司法解释尚未发布,现有司法解释易存在量刑不均衡,对当事人不利;5.当事人侦查阶段未取保,家庭数位老人和未成年人无人照料,律师和当事人面临巨大压力。面对以上问题,我所律师迅速开展工作争取:1.恳请侦查人员为当事人重新制作综合笔录,再通过当事人自述书方式,确定最终事实,避免误导接下来办案人员,消除前期供述反复的不利影响;2.结合近五年内幕交易罪案例的成交额、获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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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康达律师代理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和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全面胜诉

近日,我所律师在代理某科技公司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和专利无效行政诉讼系列案件中(专利号:202030796129.4),凭借扎实的专业技能和深入的法律分析,赢得全面胜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一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无效决定。【案件背景】委托人自主开发设计的“按摩器”产品在各大电商平台具有较高的销量,在销售日益增长的同时在淘宝平台上遭到竞争对手的侵权投诉,面临销售链接下架风险。为避免再次遭遇专利侵权投诉/诉讼风险,委托人参考我所律师建议后,委托我所律师团队对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4年5月6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原告(专利权人)不服无效审查决定,提起诉讼。委托人继续委托我所代理本案行政诉讼。【案件过程】1.涉案专利被国知局宣告无效我所律师在无效审理的过程中,除了准备无效请求证据及请求意见书,还综合考虑专利权人提交的答辩书,动态调整无效策略。在无效口审前隐藏攻击点,以在口审中攻其不备;在口审中则从以下两个点作出进一步陈述,强化无效请求意见:我所律师通过PPT演示涉案专利相关产品的大量现有设计,以说明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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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康达律师代理某证券虚假陈述案获得近全额赔偿

历经两年,我所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于近日结案,投资者成功获得高达九成诉求金额的赔偿结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案件背景】2022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细化和明确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追究机制等各项主要内容,取消了原司法解释规定的行政刑事前置程序,及时全面保障证券市场广大受损投资者诉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被告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因在过往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致使其因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公告发布后,我所律师接受了一名投资者的委托,对被告虚假陈述行为的相关事件进行详细梳理,分析案件争议焦点,论证委托人交易行为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的因果关系,测算委托人的投资差额损失,并以此制定详尽的诉讼方案。【案件过程】‍案件争议焦点为:1、案涉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具有重大性,以及虚假陈述行为三日一价(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的认定;2、原告的交易行为与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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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
康达律师代理的重大复杂商事仲裁系列案件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深圳国际仲裁院两地取得全面胜诉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委托人与大连某公司系列商事仲裁案,历时三年分别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深圳国际仲裁院取得全面胜诉,两地仲裁委成功支持委托人获得案涉不动产所有权权属以及千余万元的债务支付请求。本案主体众多,基本事实跨越近20年,在阶段性特殊的历史政策与背景下,产生了物权与债权的复杂法律关系,发生了物权与债权分离的法律后果,法律事实及关系极其复杂。本案缘起于一起工程款纠纷,委托人确认了工程价款债权后,对方为抵销债务,将尚未完成手续的不动产出售给委托人并约定了附期限回购权。此后,双方在此基础上相继建立了租赁法律关系,并多次变更付款模式。最终,因对方未能履行回购义务,并且拒绝支付到期债务,委托人交涉无果,遂委托我所代理。我所律师在充分梳理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制定了案件策略与方案,本案历时三年,最终通过工作组律师的不懈努力,实现了委托人获得建筑大厦所有权及债权之诉求。本案面临多重挑战,一是在我所代理本案之前,由其他律所代理的关于不动产权属等诉求的十余起相关诉讼持续七年全部未获得法院支持,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二是案件时间跨度大,案件事实与证据收集存在较大难度;三是案涉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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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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