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律师代理实际施工人再审改判获支持
康达律师为执行法官涉嫌渎职犯罪案辩护终审获无罪
康达律师代理标的上亿元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康达律师协助世界500强房企挽回3000余万元损失
康达律师成功化解虚拟货币交易涉诈案件,解除刑事风险与银行账户冻结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帅某某与龚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取得重大进展。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通知书,决定对帅某某不服法院作出的再审民事判决一案提请抗诉,并已于2024年8月5日报请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提请抗诉是法律程序中极为困难的一步,成功概率极低。该案案情复杂,涉及投资、借贷、货运合同等多个法律关系,前后诉讼历时近五年之久,经历一审、二审、再审、指令再审后改判等多个阶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所律师团队通过细致分析案件,梳理案件材料,运用诉讼可视化整理等方式,多角度向检察院呈现了申请人及律师的观点。律师团队不仅深入研究了每一个法律细节,还通过多次模拟法庭辩论,确保每一个论点都能经得起推敲。为确保抗诉请求的成功,律师团队查阅了大量相关法律文献和判例,进行大量法律研究和案例分析,力求在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上做到无懈可击。同时,律师还与多位法律专家进行深入讨论,听取其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抗诉策略,最终成功提请抗诉。本案代理律师聂洋城 钟小莲
More近日,我所律师办理的宁波某外贸公司企业主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在侦查阶段获检察机关撤案监督成功,侦查机关决定对案件终止侦查,解除当事人的刑事强制措施,并将暂扣款全额退还给当事人。【案情简介】当事人张某系宁波某外贸公司企业主,2023年10月,张某的A公司作为销售商,与伊朗客户Abedi建立了买卖通信设备部件的国际贸易关系,由于伊朗被剔除在SWIFT国际结算系统之外而无法用美元结算货款,伊朗客户Abedi只能委托伊朗境内的结算公司将伊朗货币里亚尔结算成人民币,再指示结算公司将货款汇入委托人张某的账户中。2024年2月28日,某市公安机关以张某收到的其中两笔共计50余万元货款来源系诈骗所得为由,对其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进行传唤。张某到案后,被取保候审,并被责令将涉案的50余万元作为暂扣款打入公安机关专户进行扣押。【案件难点】本案难点有三:一是当事人张某以个人账户接收外贸企业的货款,存在不规范之处,且货款来源已被公安机关定性为诈骗的赃款;二是当事人张某在公安机关的高强度讯问中,不得已之下承认了对货款来源“有所怀疑”;三是案件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人员以案件正在侦办为由谢绝沟通,辩护
More近日,我所律师团队在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中,成功说服江西省某法院追加5名被执行人,为客户的执行回款走出了最扎实的一步。该案不仅展示了我所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细致工作,也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法律途径。在该案件中,南昌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因江西省某贸易有限公司和某投资有限公司未履行法院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然而,由于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了执行程序。面对这一困境,我所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调查,发现了两被执行人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事实,并据此提出追加两被执行人的5名股东为被执行人的请求。追加被执行人程序复杂,法律难度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条款,我所律师团队详细梳理了案件事实,寻找相关法律依据,并在搜集到有效的证据后,多次与法院沟通,最终成功说服法院支持了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此次成功追加被执行人,不仅为客户的执行回款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通过追加未缴纳出资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可以有效解决被执行人财产不足的问题,确保申请执行
More【案情简介】日前,我所律师成功办理一宗复杂的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辩护案件,办理周期近三年,涉案标的过亿。人工智能专家李某是广州引进的杰出人才,以顾问身份在某公司指导开发某软件,该软件是基于70%的开源技术和李某的专业调整而成,某公司利用该软件进行运营盈利巨大。后李某离开公司,使用与该软件类似的技术且经修改后自行运营,被原公司的关联公司控告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难点】(一)本案自侦查阶段启动以来已有近三年之久,期间控方不断补充新证据,为辩护增加难度。(二)本案涉及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知识产权,是典型的民刑交叉案件,控告方公司在期间使用相同材料就同一事实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使案件更为棘手、复杂,在刑事诉讼中需配合民事应诉策略。(三)本案李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且涉案软件的评估开发金额高达1.1亿元,如果没能成功辩护,李某将面临牢狱之灾及高额罚金。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客户表现得十分焦灼,给辩护律师极大压力。【辩护策略】本案的处理中,我所律师团队同时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提出辩护意见。将本案行为对象认定为知识产权而非商业秘密,并从缺乏保密性、秘密性论证涉案技术并非控告方公司的商业秘密。审查控方所给出的鉴定
More我所为某央企清退下属硅材料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取得重大进展,硅材料公司重整计划于近日获法院裁定批准,且央企下属企业作为债权人已按照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并办理完毕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超前完成了国资主管部门设定的时限要求。本案是我所继助力某央企清退下属玉矿公司后,又一次成功助力央企完成“两资”“两非”清退任务。硅材料公司是国家审计署对该央企审计时确定的“两非”剥离重点对象,央企高度重视并予以督办,时间紧,任务重,不确定因素多。我所接受委托后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制定破产重整方案并与属地法院建立了有效沟通渠道,根据央企工作计划安排于受托当月完成破产重整申请材料准备与提交,在最短时间内顺利得到省高院批复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重整程序中,我所律师利用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知识,与法院、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等各方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沟通。依据法律规定和属地法院破产重整工作机制,在管理人的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引进与磋商、重整计划草案的设计、债转与留债安排、涉税事项应对与化解、字号保护等事项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支持,成功协调各方并顺利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还克服了国有产权系统与工商系统数据异常导致无法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突发事件给
More【案情简介】委托人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在执行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并予以罚款。执行机关以此为由向法院出具撤销缓刑建议书,建议法院撤销对委托人的缓刑。【辩护难点】委托人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根据查询相关案例显示,缓刑期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的,经执行机关提出撤销缓刑建议,绝大多数将收监执行,据目前公开的裁判文书显示,有5500余份缓刑期间因行政拘留被提请收监案件,仅有9份被裁定不予收监,不予撤销缓刑裁定的概率不足千分之一。【辩护策略】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对委托人个人情况、涉案材料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研究,最终决定从法、理、情三个角度进行辩护。首先,从法律规定方面向合议庭提出,委托人虽被行政处罚,但其行为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此外,委托人以往矫正期间认真服从监督管理,社会危害性较小。加之委托人认错态度诚恳,主动接受社区矫正中心的处罚,诚心悔过并当庭保证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绝不再犯。其次,因委托人患有精神疾病,在持续治疗,我所律师从保障人权方面向合议庭提出,因委托人患有病理性精神类疾病,存在定期复诊需求,并提交相关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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