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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代理实际施工人再审改判获支持 康达律师为执行法官涉嫌渎职犯罪案辩护终审获无罪 康达律师代理标的上亿元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康达律师协助世界500强房企挽回3000余万元损失 康达律师成功化解虚拟货币交易涉诈案件,解除刑事风险与银行账户冻结

康达律师代理实际施工人再审改判获支持

康达律师为执行法官涉嫌渎职犯罪案辩护终审获无罪

康达律师代理标的上亿元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取得全面胜诉

康达律师协助世界500强房企挽回3000余万元损失

康达律师成功化解虚拟货币交易涉诈案件,解除刑事风险与银行账户冻结

康达助力广东明珠成功“摘星脱帽”

近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广东明珠,证券代码:600382)发布《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同意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自2023年6月1日起,广东明珠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广珠”变成“广东明珠”。康达律师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项目各阶段的法律工作,凭借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及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助力广东明珠“摘星脱帽”。项目签字律师钟瑜 陈鸣剑项目组成员康晓阳 蔡若波 张政肖梦颖 邹浩瀚 廖璐其他合作中介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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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1
康达律师代理某私募基金共同侵权案获得一审全面胜诉判决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投资者张某诉安某公司(发行方)、国某基金公司(投资顾问)、中某投资公司(销售方)等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收到贵州省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安某公司、国某基金公司、中某投资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张某100%本金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本金为基数,自2022年2月20日起按年利率8%标准(合同约定预测收益)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我所代理的原告方一审获得100%胜诉,为本项目潜在其他投资者胜利奠定坚实基础。通过中某投资公司员工的宣传推荐,2021年6月28日,张某作为认购人与发行方安某公司、投资顾问国某基金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及附件,并向指定账户支付认购款。《认购协议》中约定,项目底层基础资产对应的协议为某《应收账款协议》。2021年12月29日,安某公司、国某基金公司共同出具《项目限期整改情况说明函》,将锁定期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无法按购买时的约定支付。同日,安某公司向张某出具《出资到账确认函》,将底层投资到期时间延长至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2月18日,张某仅收到部分利息,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我所律师代理该案后,全面梳理材料,发现涉案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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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
康达律师助力小股东顺利退股变现取得佳绩

近日,本所律师为某公司股东(下称“委托人”)与相对方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取得佳绩,委托人诉求获得充分实现,为委托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本案中委托人因其持股比例低、公司管理边缘化而处于弱势地位,自身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故向本所律师寻求支持和帮助。本所律师在接到委托后,立即组建了专业的团队,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委托人于2022年12月份最终以超过2000万的对价成功退出公司。本所律师充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完成全方位逆转。本案的关键意义在于对类似股权转让交易中,为如何保障小股东权益不受侵害提供了如下宝贵经验。首先,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为日后维权奠定坚实基础。委托人早在2022年1月意识到与控股股东矛盾不可调和时,立即委托本所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因此,在争端爆发前,律师已第一时间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并指导委托人收集了大量且全面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完全避免矛盾激化后委托人远离公司管理核心、无法取证的被动局面。其次,律师团队拟定的方案攻防兼备,轻重、短长结合。在为委托人设计维权方案前,本所团队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着重排查了委托人的自身风险因素,作了法律风险评估及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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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康达律师代理的重大商事二审案件获得佳绩

近日,本所律师代理的某大型国企合同纠纷重大商事二审案件,经过代理律师两年多努力,经多次开庭审理,二审法院最终按照本所代理律师观点撤销原审判决裁定发回重审。本案涉案标的巨大,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主体众多,涉案贸易参与方涉及各方多家公司,且历时较久,案件基本事实证明难度较大。2014年起,A公司、B公司和C自然人实控的多家公司开展合作。2017年,A公司和B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由A公司指定的公司和B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向B公司销售货物。同时,A公司和B公司之间,B公司和C自然人实控的多家公司分别签订购销协议,协议条款除价款外其他条款基本一致。2019年,A公司以B公司拖欠货款为由起诉B公司要求支付其欠付的货款、违约金、利息等共计十几亿元人民币。一审法院审理认定A公司主张成立,并支持了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该案一审败诉后,本所律师接受B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案二审阶段。本所律师二审介入后,重新梳理本案事实,重新组织二审证据,重新制定了二审诉讼思路。针对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代理律师经过多次研讨论证,跳出原一审诉讼思路,重新提出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诉讼方案,完全颠覆了一审的法律关系基础。同时通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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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9
康达助力深圳市政府2023年专项债券成功发行

5月11日,深圳市政府成功发行2023年深圳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二十三至三十一期),总发行规模58.6319亿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上述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康达深圳分所担任其中第二十四期、二十五期、二十六期债券发行的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途径,重点投向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生态环保、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等具有收益性的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纳入地方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在项目选择、资金用途、信息披露、绩效考核等方面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康达深圳分所在服务过程中依法对项目主体、发行额度、募投项目等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对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次深圳分所提供法律服务的三期债券发行,其募集资金投向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包括深圳书城湾区城、市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深圳机场货运仓库建设项目,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建设、提升地方公共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物流中心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签字律师及项目组成员黄劲业 胡胜文 吴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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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康达律师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获无罪判决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一起复杂刑事案件获陇南中院二审无罪判决。2011年,杨某、王某某以交纳管理费方式挂靠陇南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双方签署了三份项目合作协议,支付了管理费,交接了印章等手续。项目启动后,施工公司向杨某、王某某支付1200万元保证金,杨、王二人将该笔保证金用于了与项目开发相关的事务中。2015年陇南市房价不断上涨,项目施工也步入正轨。2017年被挂靠的陇南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某某向陇南市武都区公安局报案,称1200万元保证金属于公司资金,杨、王二人未经公司同意擅自使用,构成挪用资金犯罪。武都区公安局立案侦查,杨、王二人先后被刑拘并被逮捕。看守所羁押期间,公安人员、检察官带着报案人高某某到看守所和杨、王二人面谈,让二人放弃项目,交给高某某开发,二人未答应。2019年2月武都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四年,王某某三年。二人不服判决,向陇南中院提起上诉。一审宣判后,杨某家属找到我所希望为杨某提供法律帮助。经研究一审判决并结合家属介绍的情况,律师认为本案不是犯罪,一审判决错误,遂接受委托。通过多次会见,阅卷,研究案情,辩护律师向陇南中院提出杨某无罪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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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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