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助力科学城租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达律师助力“北京握奇”通过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双认证
康达律师为虚开发票案委托人成功辩护获无罪结果
康达助力宁波圣龙集团完成对博格华纳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
康达律师代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缓刑判决
近日,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中泰”)成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为新疆地区首单科技创新债券。新疆中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集团主营聚氯乙烯树脂(PVC)、离子膜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四大产品,配套热电、兰炭、电石、电石渣制水泥、棉浆粕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同时围绕产业链开展现代贸易、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的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生产企业。在本次新疆中泰科技创新债券项目中,康达担任专项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项目全程的法律事务,为新疆中泰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凭借专业高效的服务以及细致严谨的工作风格,康达赢得了客户及各方中介机构的高度认可与信任。展望未来,康达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新疆中泰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助力其持续发展。项目负责人陆彤彤项目组成员董孝成 王文涛 杨华君
More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一起一审判赔上亿元的金融合同纠纷案二审获得胜诉改判。该案历经一审、二审、重一审、重二审四轮程序,耗时六年,极其重大复杂。重一审法院判决委托人就截至当时两亿余元的债务承担第一被告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若计算至目前则债务数额高达近3.5亿元)。在重一审结果极其不利的情况下,我所律师介入本案重二审,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获得了委托人全部免责的胜诉判决。本案一审原告为某银行,一审五被告分别为福建某公司、吴某、薛某、陈某和本案委托人钢铁公司。2013年,福建某公司与某银行签署《最高额融资合同》,申请了使用最高人民币4.45亿元的融资额度。吴某、薛某、陈某在最高债权额3.115亿元范围内为福建某公司《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2013年,钢铁公司与福建某公司、某银行签署《未来提货权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保兑仓协议》”),约定:由于福建某公司向钢铁公司购销钢材存在资金缺口,由某银行在融资授信额度内向福建某公司提供融资,钢铁公司根据某银行指令进行发货,具体流程为某银行向福建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并根据福建某公司缴存的
More近日,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07.SH)(以下简称“中润光学”)完成了对湖南戴斯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斯光电”)的控制权收购。 | 中润光学是一家以视觉为核心的精密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开发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智能化、信息化、工业化时代日益增长的图像、视频采集需求提供高质量成像产品和专项技术开发服务。自2023年2月在科创板上市以来,公司围绕“聚焦光科技,打造国际领先的光学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平台”的发展战略,立足光学领域,不断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丰富公司核心产品、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同时通过内生式成长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路径,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加快扩大公司规模,加快公司战略实施。戴斯光电是一家专注于各类精密光学元件、器件及光学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品以精密光学元件为主,主要应用于激光应用领域的核心零部件的生产制造。中润光学与戴斯光电同属于光学领域,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生产管理、供应链等各方面具有很好的衔接性和协同性,双方在产品设计、制造等方面具备相互借鉴、相互支持的能力;在下游应用领域,双方也具备相互补充、相互协同的机会
More近日,“金元-国君-科学城租赁大湾区智造融合(第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低空经济)”(简称“本期专项计划发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设立,本次发行为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期专项计划发行原始权益人为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科学城租赁”),牵头销售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5.84亿元,由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信用评级AAA。本期专项计划发行将有助于科学城租赁拓宽融资渠道,盘活优质资产。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包涉及17个承租人,23笔租赁资产,低空经济租赁资产占比达50.27%,凸显特色资产配置。其中优先A1-A3档利率分别为1.9%、2.16%、2.26%,全场认购倍数为4.17、4.97、4.15。优先A1档发行利率创下全国区属融资租赁发行最低纪录,优先A3档期限“3+2”年,为市场首单“3+2”年期限结构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我所团队律师作为本期专项计划发行的法律顾问,在交易结构设计、基础资产筛选、起草交易文件及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
More2025年4月,北京握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握奇”)合规体系建设完毕,并顺利通过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标公司”)合规认证审核,取得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国际标准双标准认证证书。 “北京握奇”成立于1994年,是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总部设立在北京,并拥有新加坡、印尼、法国等多个海外分支机构。公司拥有广泛的产品线,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从硬件、安全操作系统、应用,到个人化、远程管理、密钥管理等全方位服务。在康达合规律师团队(刑事、民商事、非诉讼律师)全面介入下,“北京握奇”通过系统性搭建合规体系,不仅化解了多项企业风险,更以双认证为标志,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御”的治理跃升,其治理体系与国际先进标准全面接轨,最大限度避免了因合规差异导致的贸易壁垒,特别是在“一带一路”、中东国家和地区将ISO 37301:2021合规认证视为市场准入的隐形门槛,合规体系搭建及双标认证,为北京握奇“走出去”提供了充分保障。此次合规体系搭建并取得双标
More近日,我所律师在北京代理的一起虚开发票案,经辩护律师多次向北京某区公检机关提出证据问题、坚持据理力争,多次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检察机关经审查将案件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公检机关均认可我所律师辩护意见,公安机关主动撤回对委托人的起诉,检察机关对其解除了强制措施。最终本案针对委托人的刑事追诉程序终结,委托人重获自由。值得关注的是,本案中同案另一嫌疑人已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案件难点】本案系一起虚开发票共同犯罪案件。主犯系北京某公司实控人,委托人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会计,被侦查机关认定涉嫌参与公司虚开发票犯罪活动,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对其指控涉案金额高达320余万元,并被作为共同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办案过程及亮点】面对共同犯罪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指控压力,我所律师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剥离犯罪主观故意,击穿共同犯罪迷雾深入分析委托人在公司中所处角色地位,强调其仅系挂名法人代表,在公司无任何决策权,未参与虚开发票行为的发起、联络、洽谈、资金运作等核心环节,将他人提供的发票入账系被动执行领导指示,其对发票来源和性质均无法甄别,缺乏虚开发票的主观故意,具有显著的
More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邮编: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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