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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代理复杂房屋买卖纠纷案,历时四年终获浙江高院改判胜诉 康达助力科学城租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达律师助力“北京握奇”通过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双认证 康达律师为虚开发票案委托人成功辩护获无罪结果 康达助力宁波圣龙集团完成对博格华纳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

康达律师代理复杂房屋买卖纠纷案,历时四年终获浙江高院改判胜诉

康达助力科学城租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达律师助力“北京握奇”通过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双认证

康达律师为虚开发票案委托人成功辩护获无罪结果

康达助力宁波圣龙集团完成对博格华纳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

康达律师代理受害方诉经营场所“不作为”致人死亡案,法院判赔50%,系全国首例

我所律师代理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人死亡案,作为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通过调查取证、逐帧分析监控录音录像、深度还原事实真相、构建经营者不作为与受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起诉经营者承担50%的赔偿责任。历经两级法院审理,我所律师通过法庭详细举证、激烈辩论,成功获得法院全额支持50%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共计获赔554598元。在同类型案件中,50%的获赔比例成为全国首例。【案件简介与核心争议】本案系一起因经营者的“不作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系全国首例在消费者死因未行尸检、确切医学死因不明的情况下,法院全额支持受害家属主张经营者50%过错责任赔偿的典型案例。受害人谭某在经营者经营的足浴店内消费后留宿,期间身体出现异常状况,但工作人员发现异常后未采取任何有效救助措施,放任其倒地长达十余小时,最终谭某死亡。本案核心争议:在死亡原因未通过尸检精确查明的情况下,经营者长时间的不作为与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以及责任比例如何划分。我所律师通过精准的证据梳理与分析,成功说服一、二审法院,全面支持了受害方关于经营者承担50%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证据突破与事实重构】本案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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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康达律师代理某医药企业涉嫌49起超亿元串通投标罪案获不起诉决定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某医药企业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案获得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该案涉案企业被控在49起招投标项目中串通投标,涉案中标总金额高达1.47亿元。律师团队全面梳理卷宗证据、分析案情,准确把握了涉案企业在该案中被实际行为人操控、法人人格被架空、无犯罪故意的辩护突破口,从根本上否定单位犯罪认定基础。承办检察院采纳我所律师辩护意见,对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基本背景】本案当事人为国有上市公司与第三方主体合资设立的医药企业。因本案,该企业面临上市公司声誉受损、资本市场合规审查、刑事责任追诉、巨额财产处罚等多重重大风险。我所律师接受委托时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安机关随案移送的电子证据超过2T,指控证据体系初步成型,涉案企业随时存在被提起公诉的风险,办案时间紧、辩护压力和工作量巨大。【代理过程】我所律师接受上市公司委托后,立即向涉案企业全面了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招投标业务开展情况,全面查阅数千份卷宗材料、规章制度、合同、财务凭证、招投标公告,逐项梳理核对49个涉案项目事实与证据。梳理出如下关键事实:涉案企业与实际合资方多家关联公司人事、财务、经营场所完全混同,虽有健全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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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康达助力广东佛水环境顺利通过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四合一”体系创新建设迈出关键一步

近日,广东佛水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水环境”)正式获颁GB/T 35770-2022/ISO 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成为佛控系统公用事业领域首家取得该认证的企业。此次获证标志着佛水环境风控、合规、内控、法务一体化(“四合一”)体系建设取得里程碑式突破。佛水环境是一家立足佛山、面向全国,聚焦水务环保、资源(循环)环保、农业环保、环保节能、环保科创、环保工程等领域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佛水环境以“水润美好生活、惠泽绿色生态”为使命,历经六十余载深耕发展,已成为华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水务环境综合服务商。2025至2026年,佛水环境锚定“五精管理”目标,将“四合一”体系建设作为“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工程,以精益管理为抓手,提质增效、提高效率,推动管理体系穿透基层、直达一线,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从2025年起,佛水环境着手推进治理结构变革,通过精简组织架构,构建起“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治理架构。在此基础上,公司确立“战略引领、四维协同、法治护航、价值共创”十六字方针,编发《一体化管理制度》,实现从“四套体系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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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康达律师代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获撤销复议决定

委托人杨某某等五人不服济南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公开告字〔2026〕第13号),委托我所律师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该告知书以“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公开申请人申请获取的补偿安置文件,但答复内容仅涉及部分申请事项,未能全面回应申请人诉求,实质影响当事人知情权的实现。我所律师在复议申请中指出:1.被申请人在告知书中自认“经研究确定,将二环西路高架南延项目补偿安置政策进行了调整”,却又声称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二者自相矛盾,说明被申请人并未进行全面的信息检索与核查;2.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是针对52户房屋按照每平方米3850元进行补偿安置的相关文件,并未区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被申请人擅自作出区分,仅就其中12户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情况进行答复,答复内容不全,未能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3.征收补偿安置涉及当事人重大财产权益,相关补偿安置政策文件理应依法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被申请人以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公开,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确立的公开、透明原则。最终,济南市人民政府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我所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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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康达律师精准辩护某国企总经理职务犯罪案,三罪并罚、量刑建议十年,成功降刑至三年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某国企总经理职务犯罪案件收获重大辩护成效。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构成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三项罪名,针对三罪合计给出超十年的量刑建议。经律师团队精细化、体系化辩护,法院采纳全部核心辩护观点,新增认定自首、从犯两项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三罪并罚最终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实现刑期大幅下调。【困境与难点】本案作为中纪委指定管辖的国企高管复合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多重不利条件叠加,辩护阻力巨大:1.三罪叠加、量刑基准高、轻判空间小。本案当事人同时被控三项职务犯罪,当前职务犯罪坚持从严查处、精准追责,多重罪名并罚下,可供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空间十分有限。2.自首认定阻力极大,到案经过争议突出。监察机关出具多份《到案经过说明》,内容均对当事人不利,未认定主动投案情节,大幅压缩了本案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空间。3.涉案周期跨度长达二十余年,款项性质甄别难度极高。涉案行为跨越二十余年,部分涉嫌受贿款项与当事人持股企业经营资金往来相互混杂,财务账目名目繁多、年代久远。加之当事人在调查阶段形成有罪供述,区分经营往来与涉案赃款、推翻现有不利认定难度极大。【团队专业攻坚】接受委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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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2
康达律师代理对赌纠纷案件准确剖析回购权的“选择权+请求权”复合结构,助力委托人免除全部对赌责任

近日,我所律师接受某对赌纠纷案件业绩承诺方的委托,代理其与某投资机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收到法院二审胜诉判决。在对赌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形下,我所律师准确剖析案涉回购权系“选择权+请求权”两阶段复合结构,投资机构在回购过程中已选择其他业绩承诺人承担股权回购义务,不再享有向委托人主张回购的权利,成功帮助客户免除了全部回购责任。【案情概述】委托人作为目标公司创始股东之一,与投资人及其他创始股东共同签署《增资协议》及《增资补充协议》。《增资补充协议》约定了业绩承诺及上市对赌条款,约定若目标公司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上市,投资人有权启动收购条款,要求目标公司或创始股东收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购价格为投资额加每年固定比例的年化收益。后续目标公司未能完成上市目标,投资人目标公司及部分创始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由该部分主体收购投资人持有的全部股权,其他业绩承诺人未参与该协议的签署。后因签约方未按约付款,投资人依据《增资补充协议》要求目标公司及全体业绩承诺人承担股权回购义务,要求各被告共同承担回购款本金及对应收益、逾期违约金等巨额支付义务。【代理要点】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以下核心代理意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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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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