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助力科学城租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达律师助力“北京握奇”通过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双认证
康达律师为虚开发票案委托人成功辩护获无罪结果
康达助力宁波圣龙集团完成对博格华纳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
康达律师代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获缓刑判决
为积极响应广东省国资委《广东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提升国企合规管理水平的要求,根据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交通集团”)的相关工作部署,广东粤运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运交通”),积极响应号召,将合规管理工作纳入公司重点任务,全力推进落实并顺利于2025年9月同时通过GB/T 35770-2022及ISO 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获得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CSCA)颁发的认证证书。粤运交通是广东交通集团控股国有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05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3399.HK)。作为综合性交通服务提供商,粤运交通目前主要从事出行服务业务,立足交通,以高速公路出行服务产业为核心,深度经营交通出行网络资源,以集约化、数字化、专业化的运营模式,深挖放大资源价值,积极探索新经济,打造国内领先的高速公路出行服务及交能融合运营一体化服务平台。我所作为粤运交通本次认证工作的辅导机构,通过明确各层级合规管理组织架构职责、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合规运行机制、加强风险防控、培育合规文化等一系列
More近日,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73674,证券简称:山东新龙)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我所作为山东新龙本次新三板挂牌的专项法律顾问,助力山东新龙成功通过审核并圆满完成挂牌流程。山东新龙成立于2009年,致力于涉氯及涉氢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行业先进的生产技术、研发能力和客户资源。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行业内积累了较强的品牌效应,公司三氯乙烯产品被认定为山东省知名品牌产品。康达为山东新龙新三板挂牌项目提供了全流程、全方位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新三板挂牌申报、股转公司反馈回复等事项。康达律师团队以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及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山东新龙的认可和信赖。未来,康达律师团队也将一如既往地为山东新龙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项目签字律师侯家垒 孙涛合作中介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More近日,四川省某中级人民法院对我所代理的某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严某某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宣告严某某无罪。这意味着,在历经长达9年4个月的刑事诉讼后,且在被告人年逾退休时终于洗去冤屈。迟到的正义虽跨越近十年,却终究未负坚守,不仅还被告人清白,更彰显了司法对事实与法律的敬畏。【案情回顾】一场围绕执行程序的刑事指控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在一起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未审慎履行审查职责,存在多项程序疏漏,并认为其执行行为造成被执行人财产损失及国家税款流失,故以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提起公诉。【辩护攻坚】刑民执行交叉案件的专业破局本案作为司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涉及刑事、民事、执行程序的交叉,专业度高、案卷材料繁杂,且直接关系到司法执行工作的规范边界——辩护结果不仅影响严法官的职业前途,更对同类执行案件的司法认定具有参考意义。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以“程序+实体”双维度为核心,展开长达数年的辩护攻坚。律师拆分案卷,逐页梳理全案证据,查阅近20年执行领域司法解释与指导案例,提炼对被告人有利的核心论点;案件办理期间,律师往返办案地数十次,逐份核查补侦证据,与当事人进行数轮事
More9月23日,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1234,下称“泰慕士”)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轻工集团”)成为泰慕士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成为泰慕士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我所律师接受广州轻工集团的委托为本次广州轻工集团收购上市公司泰慕士控制权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法律尽调、交易文件制作、交易谈判、国资审核报批、经营者集中申报判断等工作。广州轻工集团是广州市第一家工贸合一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最早起源于1950年9月成立的广州市合作事业管理局,逐渐演化形成广州市轻工业局。1995年10月,广州市轻工业局成建制改建为经济实体,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近年来,相继整合了二轻集团、轻出集团、包装集团、畜产公司、高力电池公司、外贸总公司、润通华公司,纺织集团等近10家大型企业,从业人员近万人,产业布局横跨20多个行业。现已形成以日用消费品为主体,时尚文体和现代服务为两翼的业务板块新发
More本案当事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提起公诉。其被控在某网络平台非法集资案中,作为地区推广人员,介绍发展本地人参与投资,导致当地投资人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扰乱金融秩序,有其他严重情节,无自首、立功等情节,对应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发后,当事人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本案难点】1.本案在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间存在争议,涉及罪名竞合、行为定性以及法律适用等复杂问题;2.涉案经济损失数额巨大,已明显达到司法解释关于“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标准,量刑压力显著;3.案件受到较高社会关注,受害群众人数较多,维权诉求强烈,普遍要求追偿损失;4.当事人自身经济条件困难,退赔能力极其有限。在本案侦查阶段,我所律师经过法律分析与不懈努力,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不仅使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免受羁押之苦,最大程度保障其人身自由、有效缓解其心理压力,也为当事人主动筹集资金、积极退赃退赔争取了宝贵时间和机会,为后续辩护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辩护策略】1.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争取从犯地位的确定,当事
More中国某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兴公司”,央企全资控股)为某项目工程造价结算纠纷案,就工程东西区分两案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华某集团旗下子公司北京某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昌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约2.5亿元。经过近三年两审程序,法院最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某兴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人某昌公司委托时,其已更换过一次代理人。我所律师在中途受命参与诉讼后,在案件关键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最终助力委托人赢得终审胜诉。 某项目位于北京市某区,是华某集团旗下华某置地公司在北京开发的重点项目,工程由某兴建筑集团承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发生不睦,某兴公司停工霸场,导致某昌公司对业主大面积违约,损失巨大。鉴于为地铁上盖项目,区政府高度重视并介入协调,但因双方分歧巨大,调解未果,某兴公司最终提起诉讼。本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争议核心为工程结算造价,属典型的“黑白合同”之争:某兴公司主张依据备案合同结算,某昌公司强调双方从招投标到签约、履约均依据执行合同,应当按照真实意思表示的执行合同结算。某兴公司对实际履约所依据的为执行合同这一事实明知,但为获取超过1
More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邮编: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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