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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律师代理复杂房屋买卖纠纷案,历时四年终获浙江高院改判胜诉 康达助力科学城租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达律师助力“北京握奇”通过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双认证 康达律师为虚开发票案委托人成功辩护获无罪结果 康达助力宁波圣龙集团完成对博格华纳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

康达律师代理复杂房屋买卖纠纷案,历时四年终获浙江高院改判胜诉

康达助力科学城租赁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低空经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康达律师助力“北京握奇”通过GB/T 35770-2022国家标准与ISO 37301:2021国际标准双认证

康达律师为虚开发票案委托人成功辩护获无罪结果

康达助力宁波圣龙集团完成对博格华纳新能源公司的股权收购

康达律师代理法定继承案,成功推翻放弃遗产份额的公证效力

近日,我所律师在承办的法定继承案件中,应对当事人在公证文书中已明确放弃继承份额的被动局面,重新拼接证据链条,利用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成功追回当事人“放弃的”遗产份额。【案件背景】案涉遗产为北京核心地段一处房产,三位继承人在父母身故后合意将房产出售、均分。为了简化房产过户、出售流程,三位继承人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明确其中二人放弃被继承房产权属份额。房产在办理完公证后,第一被告完成权属更名,出售房产变现数百万元。但在变现将近一年多的时间里,房款于第一被告处迟迟未能分割。我方当事人多次讨要无果后,渐渐知晓其他两位继承人没有向其分配三分之一遗产份额的意愿。万般无奈,当事人只得诉诸法律,追讨本就属于自己的份额。【案件核心】(一)公证文书具备压倒性法定证明优势基于公证书法定的优先证明效力,在常规诉讼中,法院多直接采信公证书载明的内容,若一方欲推翻公证书的证明效力则必须提供“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予以对抗。涉案诉讼中我方当事人和另一名继承人亲笔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在外观上构成自愿、真实放弃案涉房屋遗产份额的明确意思表示。庭审中,第一、二被告以此作为核心立论根基,反复强调公证已将遗产的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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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康达律师代理施工企业先行追索进度款,三个月审结实现快速回款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原告某施工企业诉某发包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审理胜诉(被告未上诉)。本案的胜诉,不仅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因其在裁判思路上的突破,对同类案件的处理具有参考与借鉴价值。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在工程尚未完工、未完成最终结算的情况下,施工企业是否有权直接起诉主张支付工程进度款。在案件研判阶段,本案存在两种维权思路。主张全部工程款。该方式为建设工程纠纷常规处理模式,但弊端十分明显,竣工结算争议往往涉及工程量核对、签证认定、造价鉴定等环节,审理周期普遍长达二至三年,维权耗时久,回款周期漫长,施工企业资金压力持续加剧。暂不提起竣工结算诉讼,单独就到期应付工程进度款先行起诉。经过对合同条款、施工记录、付款节点、已完成工程量证据进行全面梳理研判,最终我方决定采取第二种诉讼策略,优先追索进度款。案件于4月份正式立案受理,凭借证据梳理完备、诉讼路径选择精准,法院在三个月内完成全部审理工作,6月中旬出具一审胜诉判决(被告未上诉),极大缩短了维权时间,帮助当事人快速实现部分债权落地。除本次进度款回款之外,本次胜诉判决还固定了双方已施工范围、付款节点、发包方逾期付款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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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康达助力吉宏股份顺利完成H股配售

近日,我所助力“A+H”上市公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803.SZ, 2603.HK)顺利完成H股配售,吉宏股份本次配售共发行9,371,500股新H股,配售所得款净额约1.13亿港币。吉宏股份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以技术、创新及数智化赋能为基础,拥有跨境社交电商业务及纸制快消品包装解决方案业务的领先的双轮驱动企业。本次配售可多元化公司股东基础,配售所得款项将为公司的跨境社交电商业务及纸制快消品包装业务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司市场地位并推动高质量业务增长。我所作为吉宏股份本次配售的中国法律顾问,就本次配售涉及的中国境内法律事项及A股信息披露事项、中国证监会备案事项等提供覆盖全流程的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协助吉宏股份顺利完成本次配售。此外,我所还曾为吉宏股份2016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2025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等一系列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未来,康达将以专业的态度、值得信赖的能力,持续为吉宏股份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项目组成员王盛军 刘亚新 孙小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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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康达助力舒泰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完成

近日,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舒泰神,股票代码:300204.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顺利完成。我所作为舒泰神本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凭借专业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能力,助力项目顺利通过审核并完成发行。舒泰神成立于2002年8月,于2011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深耕蛋白类药物(含治疗性单克隆抗体药物)、化学药物研发领域,是国内老牌创新药企。公司聚焦感染性疾病、呼吸与重症、自身免疫系统疾病及神经系统疾病治疗药物领域,搭建多条高潜力在研管线,止血领域突破性疗法波米泰酶α已于2026年获批上市,补体药物BDB-001、STSA-1002已推进至关键临床Ⅲ期,多款神经修复候选药物同步开展临床研究,具备差异化临床价值与广阔市场空间。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聚焦主业,募资总额12.53亿元,其中8.83亿元专项投入多款重点创新药临床试验,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募集资金落地后,将有效缓解企业高额研发资金压力,加速候选药物注册上市节奏,完善商业化布局体系,进一步夯实公司创新药管线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紧抓国内生物医药国产替代、源头创新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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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康达律师代理刑事涉财产执行案外人异议案,保障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

近日,我所律师代理的一起刑事涉财产执行案外人异议案件取得圆满结果。经过执行异议及复议程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裁定并发回重审,最终原审法院纠正了错误冻结措施,解除了对案外人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成功维护了案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案情简介】被执行人张某某因犯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以张某某与案外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直接裁定冻结案外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百余万元。案外人名下被冻结的账户主要为其个人工资卡,账户内资金系其个人合法劳动收入。张某某实施贪污行为的时间发生在案外人与其登记结婚之前或婚姻存续期间的特定阶段,且案外人名下的合法收入与张某某的贪污违法所得在时间、来源及财产流向上均无直接关联。执行法院未加区分,径直将案外人名下的合法财产与张某某的违法所得及罚金混同并采取冻结措施,导致案外人丧失基本生活保障,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代理策略】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并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在异议被驳回后,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在复议程序中,我所律师提出以下核心代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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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康达律师代理公安部跨省集群涉税虚开案,经多层辩护策略实现全案不起诉

近日,我所律师办结一起公安部督办的重大涉税集群案件,面临当事人被双重罪名指控、案件证据零碎等多重不利条件,团队依托完整证据重构、多层辩护方案构建、精细化检务沟通,成功实现重罪出罪,实现当地首例多罪名全案不起诉。本案源于公安部统筹部署、多省公安协同侦办的涉税集群战役督办案件,涉案主体繁多、交易链条跨域交织,案件层级高、定性争议突出,系典型的重大涉税疑难经济犯罪案件。针对有货代开定性、虚开与逃税界分、牵连行为评价等问题,各地裁判标准尚未统一,司法实践存在显著分歧,两高对涉税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差异,进一步加剧本案定性争议。加之案涉行为发生于全域疫情静态封控特殊时期,物资转运、线下交接流程受限,客观证据碎片化,完整还原真实货流、交易和结算背景难度较大。当事人委托我所律师时,距案发已逾一年,案件业已移送审查起诉。即便当事人已主动足额补缴全部税款、滞纳金,侦查机关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两项罪名追诉,当事人面临数罪并罚,且一旦获刑,其深耕多年的医疗器械实体经营、央企合作布局将遭受严重冲击。我所律师团队复盘卷宗、溯源事实、补全证据、分层释法,多次与承办检察部门开展专业会商,递进式提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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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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