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来临,时代不同了。
有些恶意,不在街头巷尾。
它穿过屏幕,精准击中一个人的生活与精神空间。
网暴是什么感受?怎么说呢,那是一种无声无息的侵蚀和折磨——陌生的头像、恶意的评论和点赞、被断章取义的评论,深夜的无力和恐慌,像无数针尖,在毫无防备的时候扎进日常生活。
最初其实是错愕,然后是愤怒,愤怒之后是无力,再后来,是一种冷静得近乎麻木的平静。
而在侵权来源消除之前,这种痛苦是不会消失的。
自己亲身体验到,才能理解,什么叫“穿越屏幕的恶意”。
用流行语来说就是:
“算了,跟你们这些没经历过的人,说不清楚”
故事之后
后来,我陆陆续续帮助过不少网暴受害者。他们的职业、年龄、背景各不相同:有普通职员、医生、记者、教师、学生、演员,也有世界知名的专家学者。
其中一位是长期致力于创伤与人格疗愈的心理学专家,却在同行恶意操作下陷入公共质疑的深渊。
侵权者用虚假陈述、买水军、组织网络舆论、用ai生成的视频甚至在网络上张贴大字报,用他朋友圈的带有他头像的照片,配上侮辱性文字。
这不禁让我想起特殊时期的大字报。
这种系统化攻击,让他数年持续地生活在不断被质疑、被干扰的状态中,给他和合作单位以及学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并让专业的心理学推⼴难上加难。
直到委托律师消除影响之后,才逐渐回复平静。
类似情况在刘学州案中,也同样发生。刘学州,年仅15岁,因寻亲而登上公众视野,却遭受网络大V“真话哥”“暖心姐姐”的连续攻击。
他被指“图财认亲”。他们曾公开指责刘学州 “抛弃养父母去寻亲,是嫌弃养育他的家庭买不了房”“不善良有心机”。
遭受名誉侮辱和社会舆论压力,最终在三亚海边选择结束生命。
2025年6月,该案一审已宣判:自媒体大V“真话哥”与“暖心姐姐”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其承担赔礼道歉责任。同时,法院支持了两原告精神损害赔偿、维权律师费,共计5.7万元。
另一位粉色头发的女生,也因网络传播的虚假言论和攻击性评论遭受长期心理压迫而自杀。
2022年,留着一头粉色长发的郑灵华在收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将消息告诉给躺在病床上的爷爷,并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分享。郑灵华本意是记录祖孙之间的温情与感动,但她的照片却被盗用,并遭到网暴,被安上许多“莫须有”的标签。
即使她于第一时间收集证据,求助专业律师和媒体,然而事件发展依旧不可控,网络暴力汹涌如潮水,在一次次涨潮与退潮中冲击、吞没着其所能触及的每一个人。
2023年1月23日,因染粉色头发而遭网暴的女孩“鸡蛋姬”郑灵华去世,她在大年初二因为抑郁症结束了自己年仅23岁的生命。
后来央视连线粉发女孩网暴事件施暴者,施暴者只说认为“事情的因果与我无直接关联,我只是留言而已,如果她当时能够保持更好的心态。”施害者冷漠态度尽显。
网络暴力的低成本、高伤害特质
网络暴力有一个令人震惊的特点:门槛极低,而杀伤力极大。
人民网曾报道,只需 760元,就能推动一次网络暴力“海啸”——
500元购买10万“僵尸粉”,160元刷2万点赞,100元买1万转发。
在流量经济与社交平台算法放大的双重作用下,一个人的名誉、心理与社会认同,都可能在短时间内被毁。
这类攻击往往带有计划性和组织性:不同账号分工明确,有的负责制造舆论,有的负责转发,有的负责截图留存。
水军与黑公关形成完整链条,使得受害者几乎没有自我防御的空间。
我在代理案件时,常见这样的场景:受害者每天深夜刷新评论区,却看到新的攻击内容不断出现。
每条评论都像小针,一次次不断地刺痛他们的安全感。
而旁观者的劝慰往往是:“别理它”“清者自清”。
“清者自清”——温柔的劝阻,背后的无力
这两句听起来好像无害,甚至像一种理性安慰。
但在实践中,它常常带来二次伤害。
网络传播速度极快,内容被截图、转发、缓存,形成几何级的扩散。
即便后来事实澄清,原始热度和痕迹依然存在。
受害者在漫长等待真相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失眠、社交退缩、焦虑甚至抑郁。
“清者自清”忽视了一个现实:真相有传播力,但情绪比事实更容易扩散。
因为文化的特殊性,情绪往往找不到发泄出口,导致大家见到一个事件的产生就自动投射了自己的想法,而在发表意见时,甚至往往已经与原本的事实无关了。
当公众舆论形成时,被攻击者可能已经失去职业机会、失去社交信任,甚至受到人身威胁。
而这种心理消耗,绝不会因一句“时间会证明一切”而消失。
不要妄想改变每一个人,人与人之间的认知差异,有时候就是无法逾越的鸿沟。面对恶意和偏见,保护自己也是很重要的。
网络暴力的追责难点
实践中 ,网暴者往往使用虚拟身份或境外账号,实际操作中需要通过法院调取平台和运营商数据,耗时且成本高昂。
内容在多个平台快速扩散,原帖即使删除,截图、搬运、缓存依然存在,损害的“终点”模糊,举证周期拉长。即使拿到相关身份信息,实际起诉的维权成本也较高。
虽然相关法律规定,平台在接到通知后负有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的义务,但现实中响应速度和审核机制差异较大。
网络暴力往往超出单纯民事侵权的范畴,严重者涉及刑事责任(如敲诈勒索、诈骗、组织性造谣)以及行政监管(平台内容管理与数据保全)的多维治理。
以笔者经验来看,这里说的成本,除了经济成本之外,在实操中,心理成本其实是跟经济成本相比一样重要。
一个人的“心力”,是活下去最重要的资本之一。
刘学州和粉色头发的郑灵华,就是失去心力,失去了对恶意社会的最后的热爱和希望。
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去人化与人心的区隔
精神分析中有个概念——去人化(dehumanization)。
当人被标签化、符号化,被简化成“应该被攻击的对象”,他的基本人性被剥夺。
在网络空间,这种现象尤其明显:
匿名、距离和算法放大了去人化,使恶意成本极低,善意成本极高。
当受害者面对这样的集体攻击时,他们往往产生长期的恐惧与不信任感,对公共空间和司法救济失去信心。
人心的区隔,就是这种失温的状态:
屏幕这边,是发言者的情绪和偏见,是觉得山高皇帝远的肆意和快活;
屏幕那边,是受害者的生活和痛苦,如凌迟一般一刀刀扎向受害人。
法律可以介入行为,但难以直接修复这种心灵裂缝。
而我们的文化惯性,导致我们很擅长自证清白。
《让子弹飞》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情节,说的是小六子去吃饭,被胡万、武智冲、小贩诬陷,说吃了两碗粉,但只付了一碗粉的钱。在一众人的起哄之下,小六子为了自证清白竟自行开腹验证,而后死掉了了。
这个情节出自明代的“剖腹验鲊”。明代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士兵吃白食后,老板告到胡宗宪处。徐渭建议剖腹验鲊(检查士兵是否藏匿腌鱼),若腹中有鲊则士兵有罪,反之老板抵命。
最终士兵被剖腹后证实未藏匿腌鱼,但因重伤身亡。
我只想说,请别帮着别人欺负自己。
建议的实操路径:法律手段与心理干预双线并行
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我逐渐总结出几条实务建议:
迅速识别网暴的发生,第一时间委托律师,降低损害扩散。
心理干预并行,联系心理咨询师或危机干预机构,防止创伤固化。
评估舆论风险,谨慎选择回应的时间、方式和载体。
涉及组织造谣或敲诈勒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全支付证据和代理链路。
消除侵权链接后,通过媒体、学术渠道发布澄清声明,监测舆情,逐步恢复职业与社会信任。
这些操作不仅是法律手段,更是帮助受害者恢复“自我存在感”的过程。
另外,要维权到什么程度?
这个问题,在我亲身遭遇网暴之前,我是会给客户一个“维权到底”的答案的。
当我变成当事人之后,才体验到那种压力和痛苦。
当你成为舆论中心,事实不断被臆测,放大,你做的任何事情在他人眼里可能都是“为了流量不择手段”。
这其实是他人的投射——即便你只是想做一些好事,写写普法文章,或分享一点经验,也可能被误解、质疑,甚至被恶意放大。
能理解,现在是流量时代,是浮夸的人心时代。
每个人都习惯用表象和片段去解读他人的行为,用自己的经验、偏见和焦虑去推测动机。
你看到的猜测,确实在某种逻辑上有道理,但那只是投射在你身上的想象,并不代表你本人的真实意图。你所做的每一件事,仍然可以保持纯粹与善意,即便被放大,也不必被外界的解读所定义。
在这种情况下,维权的压力不仅来自侵权行为本身,更来自公众舆论的不断投射与解读。
你会发现,即使初衷再单纯,社会和网络环境也可能让它变得复杂而沉重。
维权的真正意义,不是要赢得所有人的理解,而是要保护自己的尊严、维护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尽力保持内心的清明与平静。
另外,这种网络暴力更可怕的一点,是它会在泛泛的看客心中留下微弱却持久的印象。即使最后事实被澄清,他们也了解来龙去脉,也知道你曾受到委屈,但那种“踩弱者”的心态,往往会在一部分人心中延续很久。
他们可能会觉得:“你怎么没有能力保护自己?”而澄清往往晚于负面印象的出现。很多人看重第一印象,一个人的形象一旦被扭曲,其损害的余韵可以绵延很久。有人因此保持距离,心想:“你出过事,我怕麻烦,索性不和你产生联系。”
作为帮助客户的律师,我也在不断的推测双方的力量对比和心态,我也愿意帮我的客户走到那个最合适的点位。
但我想强调,而在某一个点位停下,绝不是脆弱,反而是强大的表现。你在用自己的方式设立边界,保护尊严,维持心理完整。能在伤害面前停下,深呼吸,再选择前行,这本身就是勇气与力量的表现。
一些感悟
我曾帮助的一些客户,在案件初期几乎社会和人性失去信任感。
他们可能长期失眠、甚至生病,抑郁症和ptsd是最常见的。
在律师、心理师、舆情团队的多重介入下,他逐步重建职业声誉,也慢慢恢复了对社会的基本信任。
这让我意识到,网络暴力的应对,需要法律提供边界与保护,也需要心理与舆情干预修复主体感。
每一次法律行动、每一次澄清声明,都是在修补人心的裂缝。
而最核心的,是让受害者感受到:在他被伤害时,有人仍相信他的尊严与人性。
穿越屏幕的,不该只有恶意
网络暴力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与心理问题。
作为律师,我清楚法律能制止行为,却难以唤醒共情。
作为社会成员,我们更应在发言前问自己:
我是在表达观点,还是在参与伤害?
穿越屏幕的,不应该只有恶意,还有理解、尊重和理性。
也给愿意传播善意的你一句话,行菩萨心肠,存金刚手段。
愿每一位遭遇网络暴力的人,都能被温柔看见及接纳,也能通过法律与支持系统重建自我。

任职于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辽宁大学学士、英国华威大学法律硕士LLM。司法部全国千人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辽宁省工会维权专家、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副秘书长、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辽宁省法学会劳动法学会常务理事、辽宁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互联网专门委员会委员、沈阳市律师协会强制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央广网特聘评论员。主要从事劳动法、(涉外)民商事争端解决、涉职务犯罪相关的刑事类案件。曾代理多家跨国公司进行劳动诉讼、仲裁;曾协助跨国公司进行劳动领域非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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