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突然想写这篇文章,是因为最近碰到一个咨询:被人带了10年绿帽子,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能赔多少?
实践中,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工伤等案件中的受害人,往往在治疗、康复过程中遭受了巨大的痛苦,更为严重的可能终身残疾,因此,他们在提起诉讼时,希望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还比如,婚后发现配偶出轨或是发现婚生子并非自己亲生之类的案件,遭受背叛的一方同样有着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
那么,我们就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院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性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118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6条。(大家自己去搜)
下面我们来总结一下,遭受到什么样的伤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原则性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或近亲属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列举法: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
2、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的;
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4、离婚损害赔偿:一方: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有其他重大过错;
5、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
(比如死者遗留下来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特定物品)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受到侵害的,是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为啥?因为他们不是人。
那,精神损害的赔偿额度如何确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5、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6、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7、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5条)
多么的具体,又多么的难以量化。????
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案例1:离婚第3天男方就与第三方领取结婚证,通过两人婚生子的出生日期可以判断出男方婚内出轨。二审法院支持了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北京)
案例2:女方婚内出轨,婚内生育的老二并非自己丈夫亲生,法院酌定女方向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广东)
案例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情况: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法院支持了2.3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4:交通事故,七级伤残。法院支持了3.2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5:交通事故,人死亡。法院支持了8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6:建筑工地上摔落,经鉴定精神损伤致残程度为八级,头部伤残程度评定为四级。法院支持了3.2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7:医疗纠纷,认定受害结果完全是医院提供的诊疗服务导致的,鉴定伤残等级四级(左眼重度视力损害)。法院支持了3.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致残的,除了精神损害赔偿,法律规定被侵权人还有权主张伤残补助金、死亡赔偿金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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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琳律师,系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沈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市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沈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司与投资并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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