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公司法》;
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3、《企业注销指引(2025修订)》;
4、《企业国有资产法》;
5、《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6、《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19修订)》。
企业注销流程
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正式终止前,须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还包括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法规有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下同)等,待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
1、国资委审批意见,针对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2、本地政府审批意见,针对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3、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委派到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的记录);
4、如果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还需党组决定;
5、涉及职工安置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意见;
6、股东代表|其他委派人员的履职报告;
7、根据集团规章制度,内部决策需要的其他决策文件。
备注:股东会决议不应当是简单的同意解散,还应就债权债务承担、未缴出资如何解决、财产分配等事项做出决议。
1、清算组人员构成;
2、清算组成员公示记录;
3、清算组历次会议记录。
1、资产负债表;
2、财产清单,包含权属、取得凭证、权利负担等;
3、历年审计报告,以及针对解散专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4、涉及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对外股权投资的评估报告;
5、法律意见书;
6、债权债务清单|债权债务确认文件或法律意见书;
7、员工(包括可能的雇佣人员)名单、社保缴纳|工伤|未决劳动争议|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
9、股东出资情况及出资凭证;
9、税务申报文件|完税报告;
10、应收|其他应收|应付|其他应付明细;
11、已决诉讼|未决诉讼|行政处罚;
12、合同台帐(如有);
13、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协议,支付记录。
1、清算事由出现的公示记录;
2、清算组公示记录;
3、债权人公告信息及公告记录;
4、债权人申报及清偿记录;
5、清税|完税证明;
6、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结证明;
7、与员工和解|调解的协议、法院判决|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员工出具的工资、社保、福利待遇、补偿金、赔偿金、工伤待遇等结清证明;
8、资产处分文件及财务凭证;
9、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10、印章注销证明
11、剩余财产分配协议;
12、清算报告;
13、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股东会对清算报告确认的决议;
14、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
仅供参考啊!实践中可能还会出现各种幺蛾子!
注销是真难啊!死都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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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琳律师,系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沈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市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沈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公司与投资并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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