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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概况

康达三十六年

作者:方晓梅

职业尊严

文章里有这样一段话:“人这一辈子一定要有尊严的活着,生命本就短暂,认真对待生活的人活得都很有尊严”。

文章列举了保姆、理发师、司机、木匠、网球教练五个不同职业的人很平常非特意的工作态度,却反映出他们的职业尊严。其中的保姆:“十年来用同一个保姆。前几天她第一次跟我请假一周。回家之后发现她给厨房的垃圾桶认真套上了七层垃圾袋”。理发师:“剪头认识一个发型师。收费比别人贵,但是绝不推荐染发、烫发,绝不向客人推销任何东西。他的理由是:用最简单的方式能让客人满意才算手艺;我的专业是剃头,不是推销”。司机:“到青海湖旅行,包车认识一个司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是每天笔挺的西装衬衫,永远提前十分钟到门口等,车子每天擦,座套每天换,车上免费准备垃圾桶矿泉水湿纸巾和睡觉盖的薄毯。自带单反相机一台,默默拍下客人观景时的背影或远景,分别时送给客人”。

这篇文章引起我的兴趣和思考,律师的职业尊严是什么?对照之后,我发现身边和所里有不少体现律师职业尊严的人和事。

张思之是享誉国内外的著名大律师,曾担任四人帮辩护小组组长。2003年我请他为广东高院一位女法官的受贿案辩护。他当时已是76岁的高龄,数次南下广州,老先生凡事亲力亲为,绝不懈怠,看守所会见,检察院阅卷,写辩护词到深夜,写到笔芯用尽我们半夜上街为他买笔。开庭那天,各级法院来了很多法官旁听。张思之的辩护词有理有据入情入理,女法官被判缓刑立即释放(此前已经被关押了一年多)。后来女法官对我说,听了张思之的辩护,她就是被判了实刑也心甘情愿。这是一位曾经的法官当事人对刑辩律师由衷的称赞和评价。我认为,这就是职业尊严。

深圳华茂学校校长王庆茂因涉嫌职务侵占等罪名在深圳看守所被关押了三年。康达广州分所主任钟炜律师接受委托后,每周必到看守所去会见他一次,三年间先后共会见了三百多次,甚至曾经有一次在一天之内会见过三次。警察见了他说“钟律师又来啦。干脆别走了,我们在这儿给你留间办公室”。我认为,这就是职业尊严。

厦门远华走私案爆发,有不少政府和国企人员牵涉其中。我的老搭档林星玉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中一件重大案件的辩护人。林星玉律师家在北京,曾在大年三十当天还在厦门的看守所会见被告,下班前最后一个离开看守所。我认为,这就是职业尊严。

康达上海分所主任童明友律师担任交通部烟台救捞局干部的玩忽职守罪附带1300万元民事赔偿案的辩护人,该案件在当时社会影响较大,而且案情很复杂,时间紧、任务急,童律师研究案情、梳理证据,废寝忘食,曾经连续工作几天几夜不休息,他的法庭辩护获得旁听群众热烈的掌声。我认为,这就是职业尊严。

我的同事刘岩律师代理总参某部一起民事案件,在江苏省高院曾连续开庭四天,白天开庭,晚上继续准备次日的开庭。四天四夜她咬牙坚持,最后晕倒在电脑旁。我认为,这就是职业尊严。

付洋律师和郑小虎律师作为康达的创始人,平易近人,对同事对客户尽心尽力。他们为所里的业务开拓市场更是不辞辛苦,只要承办律师“一声令下”,他们立即出发,指到那里打到那里。从开发客户市场到维护客户关系,有求必应,随叫随到。客户单位在深圳被诉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损失,郑小虎律师身患癌症,带病三下广州深圳,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很多客户想见付洋主任,不论什么职业,有钱没钱,付洋一律热情接待。遇到客户飞机晚点,来不及吃饭,付洋经常把客户请到家里,亲自下厨,好酒好菜招待。我认为,这就是职业尊严。

作为诉讼律师,我们的职业按说就是“打官司”,但在我们的客户出现法律纠纷时,首先想到的不是挣多少律师费,而是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利益,能劝和就不劝打,帮助客户理性处理纷争,避免两败俱伤。我认为,这就是职业尊严。

上下之间,同事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这是我们推崇的康达文化。康达现任主任乔佳平律师当年为了我和林星玉律师代理的案子在海南立案和办理财产保全,放下手头工作,扎在海口一住就一个礼拜。早年,我和林星玉律师去上海出差,人生地不熟,邱海洋律师扛着四十斤重的北京水蜜桃专程陪我们去上海。

过去付洋、郑小虎经常和大家一起出差。不论案件大小,不论诉讼非诉,不论收费多少,团队作战,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工作之余,不分大小,热热闹闹。我认为,是康达的历史和文化,培育出律师的职业尊严。

这么多年来,身边这些同事的工作态度,对案子的全身心投入,常给我一种绵绵不绝的力量。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职业尊严似乎已经成为一种稀缺的品质,而在康达的老、中、青律师中不乏有职业尊严的好律师。他们那种不应付、不马虎的工作态度和全情投入的工作激情,是推动康达发展的原动力。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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