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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概况

康达三十六年

作者:鲍卉芳

我与康达的故事

康达律师事务所作为1993年第一批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36家律师事务所之一,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证券法律领域的知名度远远低于自己的实力,社会上还是把康达视为单一诉讼最厉害的律所。恰逢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制度改革,作为我国证券监管三大基础制度之一,自1993年即告推出的发审委制度也几经变革,方才成为现有的制度安排。尤其是2004年,发审委制度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发审委委员身份必须保密的规定,全面提高发审委工作的透明度;将发审委投票方式由无记名投票改为记名投票;将发审委委员由原80人减至25人,并设专职委员(主要来自律师和会计师),实行坐班制度,提高审核质量和工作效率,鉴于此,所里决定推举合格的律师去中国证监会工作,担任发审委委员,付洋主任积极推动此事,本人作为1993年即第一批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108名律师中的一员,有幸作为康达第一人,获任证监会第七届、第八届专职委员,任期自2005年1月至2007年4月。在我任职期间,两届专职委员一共13名,其中证监会会内委员3名,都是资深监管人员、在会里工作多年的老处长,会外10名委员由5名律师和5名会计师组成,也都是业内资深专家。

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就职仪式时,我签署声明的笔真的是沉甸甸的:一是担心自己的能力是否担得起这个职责,虽然从业十多年,为几十家企业IPO、重组、再融资提供过专项法律服务,但作为律师,自己的工作更多关注的是法律问题,财务、行业问题,并不那么专业;二是担心自己的言行会对所里的声誉和业务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万一自己不能胜任或者行差踏错,自己不仅仅代表的是鲍卉芳一个人,更是代表了康达律师事务所啊。

能力不足好办,多学习吧。回想起来,自己的运气真的很好。和我同一届委员个个都是业内翘楚:五位律师委员中三位是律所主任;五名会计人员,三名来自于四大,且都是资深高级合伙人。发行部主管业务的两名副主任、几位处长也都是经验非常丰富的老革命。在会里工作的两年多的时间,通过参加反馈会、初审会,参与主任、处长以及预审员们对拟上市公司申报文件里具体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合乎商业逻辑、会计处理是否恰当,该企业的行业地位、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等等条件的讨论,让自己对企业的认识再上一个新台阶。上发审会前,和同组委员们讨论拟上会企业的问题,向大家学到了更多的财务、以及法律方面的知识,职业生涯中的难得的此番经历,真正让我受益匪浅。

两年的委员工作结束后,在为我们践行的晚宴上,主管发审委工作的主席助理喝醉了,因为高兴!在我们的任期内:1、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2、是当时唯一没有收到举报信的委员;3、将会里多年的存货(积压的申报企业)消化干净;4、因一直推进创业板而停止接受上市公司申请的深交所的上市公司恢复审核后一年内增加了近100家;5、截止到2006年底,上交所和深交所两市总市值达到119,216亿元。

担任委员期间,如何保障自己忠于职守、忠于内心,也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当委员后最大的考验来自于各种关系户的“打招呼”,到底是唯尊、违心投票,还是唯实、为真投票,有时我也很纠结,万一投反对票得罪了某些领导或者关系户,未来会不会对所里在相关业务领域以及后续的工作上造成什么负面影响?为此,我特意回到所里,跟主任和证券法业务团队的几个主要合伙人沟通,主任和合伙人们都很坚决的支持我要坚持原则。就因为康达有深厚的文化,才有这么好的合伙人,我才有底气做好自己,顺利完成发审委工作。

虽然已经卸任十年了,但是这份履历不仅让我个人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提升,也为咱康达的证券法律业务做了一些小小的贡献。自我以后,所里又有三位律师先后担任了发审委委员;康达在证券市场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主要荣誉如:

来源于中国证监会的权威评价,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07年度证券法律服务业务发展报告》(截至目前唯一一次发布官方律师排名),康达律师事务所在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IPO”)法律业务、再融资法律业务和境外发行法律业务等三项业务排名中,均位于全国律师事务所的前十位。

根据汤森路透(THOMSON REUTERS)发布的“2015年度资本市场中表现最佳的中国律所”相关统计数据,康达律师事务所2014年度、2015年度均位列前十位。

凭借2010年在IPO市场的骄人业绩(14家境内IPO项目及4家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过会),康达律师事务所入选《投资者报》研究部综合评选出2010年中国十佳IPO律师事务所。

凭借2011年在IPO市场的骄人业绩( 12家境内外IPO项目及7家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过会),在多家机构的多种排名中,康达律师事务所多次获选2011年中国十佳IPO律师事务所。

经过《商法》编辑部对2013的资本市场调研后,康达律师事务所名列于深圳中小板IPO项目律师事务所第一位。

以上种种,不一而足。在行业内荣誉的取得和地位的提升,除了证券法律业务团队全体律师的努力,最重要的是所里对该项业务特殊性的认知和重视。一直忘不了付洋主任、虎哥(郑小虎副主任)、磊哥(李磊,创始合伙人)对证券法律业务的高度关注,才有了现在全所对该项业务的统一管理、统一内核,完善了风险控制制度,保障了康达证券业务这么多年来的健康发展。

作为康达人,还是挺骄傲的!能够为康达的业务发展和提升做些小小的贡献,也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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